滬府發(fā)〔2007〕15號
各區(qū)、縣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委、辦、局: 市人民政府決定: 免去吉曉輝的上海市金融服務(wù)辦公室主任職務(wù)。 特此通知。
上海市人民政府 二○○七年四月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