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1-11月本市固定資產投資主要情況 2024-12-17 來源:市統(tǒng)計局
全社會固定資產投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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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11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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指標名稱 |
1-11月投資比去年同期增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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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社會固定資產投資總額 |
5.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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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經濟類型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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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有經濟 |
11.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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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體經濟 |
-16.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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個體私營經濟 |
-2.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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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澳臺商投資經濟 |
-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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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商投資經濟 |
-0.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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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三次產業(yè)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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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產業(yè) |
63.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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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產業(yè) |
10.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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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產業(yè) |
4.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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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行業(yè)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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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業(yè) |
10.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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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業(yè) |
10.5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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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運倉儲郵政業(yè) |
14.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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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傳輸、軟件和信息技術服務業(yè) |
-10.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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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發(fā)和零售業(yè) |
-21.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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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宿和餐飲業(yè) |
25.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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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業(yè) |
41.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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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地產業(yè) |
6.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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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基礎設施投資 |
0.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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電力建設 |
11.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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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運輸、郵電通信 |
17.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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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運輸 |
18.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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郵電通信 |
7.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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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用設施 |
-18.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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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用事業(yè) |
-5.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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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政建設 |
-20.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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固定資產投資資金來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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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年實際到位資金合計 |
10.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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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年實際到位資金小計 |
4.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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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國家預算資金 |
10.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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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內貸款 |
1.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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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用外資 |
-72.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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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籌資金 |
2.5 |
全社會固定資產投資領域主要指標的統(tǒng)計范圍、采集方式及指標解釋 | |
一、統(tǒng)計范圍 本市全社會固定資產投資統(tǒng)計由各種登記注冊類型的單位進行的計劃總投資500萬元及以上的建設項目投資、房地產開發(fā)法人單位進行的房地產開發(fā)投資和農戶投資三部分組成。全年統(tǒng)計數(shù)據(jù)包括建設項目投資、房地產開發(fā)投資和農戶投資,1-11月統(tǒng)計數(shù)據(jù)不包括農戶投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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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采集方式 固定資產投資統(tǒng)計遵循“誰列計劃誰統(tǒng)計”的原則,由項目投資單位按投資統(tǒng)計制度要求填寫固定資產投資統(tǒng)計報表,并依據(jù)全市范圍內在地統(tǒng)計原則,上報項目建設所在地政府統(tǒng)計機構,并最終通過超級匯總的方式獲取全市統(tǒng)計數(shù)據(j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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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指標解釋 1.全社會固定資產投資額 固定資產投資是國民經濟再生產活動的一個重要部分。固定資產投資額是以貨幣形式表現(xiàn)的在一定時期內建造和購置固定資產的工作量以及與此有關的費用總稱。它是反映固定資產投資規(guī)模、結構和發(fā)展速度的綜合性指標。自1997年起,固定資產投資統(tǒng)計起點為50萬元及以上項目;自2011年起,固定資產投資統(tǒng)計起點調整為500萬元及以上項目。 2.固定資產投資按國民經濟行業(yè)分 固定資產投資按國民經濟行業(yè)分是根據(jù)建設項目建成投產后的主要產品或者主要用途及社會經濟活動性質來確定國民經濟行業(yè)。一般情況下,一個建設項目或一個企業(yè)、事業(yè)單位只能屬于一種國民經濟行業(yè)。 3.城市基礎設施投資 城市基礎設施是城市生存和發(fā)展所必須具備的工程性基礎設施和社會性基礎設施的總稱。本市城市基礎設施投資包括電力、交通運輸、郵電通信、公用事業(yè)、市政建設方面的固定資產投資。 4.固定資產投資資金來源 固定資產投資的資金來源是根據(jù)固定資產投資項目所取得的資金來源不同,分為國家預算資金、國內貸款、債券、利用外資、自籌資金和其他資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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