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公共交通工具上,禁止攜帶的易燃、易爆、有毒、有放射性、有腐蝕性以及其他有可能危及人身和財產安全的危險物品,具體有哪些?
??一、易燃物品類
??(一)易燃、助燃物品:氫氣、一氧化碳、甲烷、乙烷、丁烷、天然氣、乙烯、丙烯、乙炔(溶于介質的)、液化石油氣、氧氣、煤氣等。
??(二)易燃液體:汽油、煤油、柴油、苯、乙醇(酒精)、丙酮、乙醚、油漆、稀料、松香油及含易燃溶劑的制品等。
??(三)易燃固體:紅磷、閃光粉、固體酒精、賽璐珞等。
??(四)自燃物品:黃磷、白磷、硝化纖維片、油紙及其制品等。
??(五)遇水燃燒物品:金屬鉀、鈉、鋰、碳化鈣(電石)、鎂鋁粉等。
??(六)氧化性物質和有機過氧化物:高錳酸鉀、氯酸鉀、過氧化鈉、過氧化鉀、過氧化鉛、過醋酸、雙氧水等。
??二、爆炸物品類
??(一)彈藥:各類炮彈和子彈等。
??(二)爆破器材:炸藥、雷管、導火索、導爆索等。
??(三)煙火制品:鞭炮、爆竹、禮花彈、煙花等。
??三、有毒有害物品:氰化物、汞(水銀)、劇毒農藥等劇毒化學品以及硒粉、苯酚、生漆等。
??四、放射性物品:放射性同位素等。
??五、腐蝕性物品:鹽酸、硫酸、硝酸、氫氧化鈉、氫氧化鉀、蓄電池(含氫氧化鉀固體或注有堿液的)等。
??六、槍支、軍用或警用械具(含主要零部件)
??(一)公務用槍:手槍、步槍、沖鋒槍、機槍、防暴槍等。
??(二)民用槍:氣槍、獵槍、運動槍、麻醉注射槍等。
??(三)其他槍支:樣品槍、道具槍、發(fā)令槍、仿真槍等。
??(四)軍械、警械、警棍、弓弩等。
??七、管制刀具:匕首、三棱刀(包括機械加工用的三棱刮刀),帶有自鎖裝置的彈簧刀以及其他類似的單刃、雙刃、三棱刀等(含陶瓷類刀具)。
??八、國家法律、法規(guī)規(guī)定的其他禁止乘客攜帶的物品。
??2、公安機關處罰不聽勸阻堅持攜帶危險違禁品進站或者拒不接受安全檢查強行進站擾亂公共場所秩序等行為的法律依據是什么?
??《治安管理處罰法》第二十三條規(guī)定,擾亂公共汽車、電車、火車、船舶、航空器或者其他公共交通工具上的秩序的,處警告或者二百元以下罰款;情節(jié)較重的,處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處五百元以下罰款。聚眾實施前款行為的,對首要分子處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處一千元以下罰款。
??《治安管理處罰法》第三十條規(guī)定,違反國家規(guī)定,制造、買賣、儲存、運輸、郵寄、攜帶、使用、提供、處置爆炸性、毒害性、放射性、腐蝕性物質或者傳染病病原體等危險物質的,處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情節(jié)較輕的,處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
??《治安管理處罰法》第三十二條規(guī)定,非法攜帶槍支、彈藥或者弩、匕首等國家規(guī)定的管制器具的,處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處五百元以下罰款;情節(jié)較輕的,處警告或者二百元以下罰款。非法攜帶槍支、彈藥或者弩、匕首等國家規(guī)定的管制器具進入公共場所或者公共交通工具的,處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處五百元以下罰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