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外省市小學五年級學生到楊浦區(qū)就讀六年級信息登記辦法
??根據(jù)《上海市教育委員會關于2024年本市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招生入學工作的實施意見》(滬教委基〔2024〕10號)文件精神,為進一步做好2024年外省市小學五年級學生到楊浦區(qū)就讀六年級的信息登記工作,制定本辦法。
??一、登記對象
??在外?。ㄗ灾螀^(qū)、直轄市)就讀五年級的本市戶籍學生、符合條件的非本市戶籍(含港澳臺)學生,如需在楊浦區(qū)就讀六年級的。
??二、登記時間
??4月15日-4月26日
??三、登記方式
??來滬就讀六年級的學生家長通過區(qū)指定登記點登記學生入學信息。
??家長在文末附件中下載《上海市初中入學信息登記表》(空表),并如實、完整填寫登記表上的內容。通過“隨申辦”APP掃描下方二維碼預約窗口登記時間。家長按照預約時間,攜帶有關證件材料及填寫完成的《上海市初中入學信息登記表》,到本區(qū)指定登記點現(xiàn)場辦理(長嶺路50號)。
??四、登記材料
類型 |
登記材料 |
本市戶籍學生 |
1.戶口簿; 2.出生證明; 3.帶有全國學籍號的在讀憑證; 4.房產(chǎn)證; 5.在居住地登記就讀的,還需提供: (1)《本市戶籍人戶分離人員居住登記(回執(zhí))》(或《本市戶籍人戶分離人員居住登記憑證》)(截止日為4月26日); (2)與人戶分離登記一致的房產(chǎn)證明、上海市居住房屋租賃合同登記備案通知書或廉租房相關材料證明等居住證明。 |
非本市戶籍 學生 |
1.戶口簿; 2.出生證明; 3.帶有全國學籍號的在讀憑證; 4.學生有效期內《上海市居住證》或《居住登記憑證》、父母一方有效期內《上海市居住證》,學生所持居住證件上的居住地址應與父母所持居住證上的相一致,且居住地址在本區(qū); 5.提供居住證的父母一方,一年內(2023年7月1日至2024年6月30 日)參加本市職工社會保險滿6個月(不含補繳)或連續(xù)3年(從首次登記日起至2024年6月30日)在街道社區(qū)事務受理服務中心辦妥靈活就業(yè)登記的證明。 6.與居住證地址一致的本區(qū)自購房房屋產(chǎn)權證或《上海市居住房屋租賃合同登記備案通知書》。 |
港澳臺、外籍學生 |
1.學生的身份證明(港澳居民居住證或港澳居民來往內地通行證、臺灣居民居住證或臺灣居民來往大陸通行證、外國護照); 2.出生證明; 3.境外就讀年級的憑證; 4.法定監(jiān)護人的身份證明; 5.學生與法定監(jiān)護人的境外人員臨時住宿登記單; 6.與居住證或住宿登記單一致的本區(qū)自購房房屋產(chǎn)權證或《上海市居住房屋租賃合同登記備案通知書》等相關居住證明,監(jiān)護人的居住證明須與適齡學生的居住地址相一致。 |
注:非本市戶籍學生監(jiān)護人持《就業(yè)失業(yè)登記證》,請?zhí)峁┫嚓P證件通過區(qū)指定登記點辦理登記。 |
??五、有關說明
??信息核對或信息登記時,家庭需明確一人為辦理學生入學手續(xù)的關聯(lián)監(jiān)護人,由區(qū)指定登記點的工作人員完成家長與學生的關聯(lián)。當年度僅可由該監(jiān)護人使用本人“一網(wǎng)通辦”或“隨申辦”實名賬號登錄“入學報名系統(tǒng)”辦理學生入學相關手續(xù)。
窗口辦理預約二維碼 |
|
??楊浦區(qū)教育局
??2024年4月